很多人在读《聊斋志异》的时候,只会看里面的所谓鬼鬼的故事,根本不会去思考这本小说的真实价值。他们只看到了人鬼之恋,那些超越了三界的旷世绝恋,尤其是人与鬼,人与狐仙之间的。
而改编的无论是影视作品还是其它的表现形式,似乎都只是着眼于情情爱爱,根本无法表现出蒲松龄《聊斋志异》的本质特征。
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是我非常喜欢的小说,里面对清王朝,乃至古代社会有着很清醒的认知和揭露,对当时社会的批判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比如《商三官》。
这个故事非常值得一读,解释出了一个人为什么会逼成这样。没有经历他人的苦,千万不要去规劝别人。等你自己经历了这种苦,你会做什么选择呢?很多人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去批判和指责别人,总以为自己看得清、认的准,把自己站在上帝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把自己当成正确、正能量去规劝别人,劝别人从善。等自己经历了,或者遭遇了相同的问题后,又变了一副嘴脸。
《商三官》中的商三官本来可以是个好女孩,过平凡的人生,但是接下来的人生重大变故改变了她的一生。她的父亲就是因为酒后触犯了当地的豪强,结果被活活打死。而她的哥哥们多次申冤都没用。跑了一级级的官吏,但是根本没用,得不到任何回应。因为豪强有权有势买通了当地官吏,导致案子迟迟得不到落实。
社会的公平和正义难寻,社会的不公和不平等深深刺痛了商三官,改变了她的信仰,为了替父亲报仇。她走上了复仇之路,她女扮男装,到处学歌舞武艺,最后顺利进入恶霸家。然后商三官找到了一个绝佳的机会,终于手刃了仇人。
那么,请问,如果你是商三官,你会怎么做?一样的选择,那就是一个没有公平,没有平等,没有正义的社会,没有什么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在一个黑暗的社会中,不会有所谓的缺席的正义,只有强权,只有权力的垄断,只有黑暗。
社会的不公真的会把人逼疯!普通人最渴望的是什么,就是社会的公平和平等,正义,有起码的正义。但是在清王朝,当时专制最顶峰的时候,整个社会黑暗的让人无语,让人窒息,让人发疯。社会的不公平真的会把人逼疯的。商三官的悲剧就是社会的悲剧,是那个社会司法专横导致的结果。
专制社会中,权大于法,凌驾于法律和制度之上,没有什么法律和制度可言,最有用的就是权力,权力就在官吏手中,一切靠官吏来行使。而掌权的官吏们任意妄为专断,乾纲独断,以自己为准绳,先入为主,不能兼听,缺乏正当程序理念,为了达到符合主观预期的审判结果,不惜滥用刑罚、草菅人命。实质上是在法律正义或者其他幌子下,行一种赤裸裸的、不受合理限制的权力。
因为权大于法,所以他们“从不照律例办事”,不受具有实质合理性的法律的规范或者规避这个规范,即有法不依,以官吏的主观臆断、个人好恶代替法律,使得法律规则丧失了应有的可预期性,民众在法律面前无所适从,“民不知法则威莫测也”。
官吏可以随意解释法律,法律成为官吏奴役和统治民众的工具。当官吏的个人的意志代替了法律和制度之后,使得所谓的“法律”变成了不具有正当性和稳定性,既伤害了公平公正秩序,也严重伤害了民众。
专制社会中,官吏们为了捞取升官的政绩,不惜陷良民为强盗,万家流血顶染猩红,直把有山有水的社会变成了地狱世界;为了顶上乌纱,掩盖错案事实,可以罔顾事实,颠倒黑白,纵强盗而杀无辜。
后来刘鄂在他的《老残游记》中说:“得失沦肌髓,因之急事功。冤埋城阙暗,血染顶珠红。处处鸺鶹雨,山山虎豹风。杀民如杀贼,太守是元戎。”
本文参考文献:
蒲松龄.《聊斋志异·商三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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