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英汉,男,是一个罪犯。英汉仗其在江湖上学得的两招花拳绣腿,在澄迈县金江镇开起武馆,自当教练,网罗门徒。王英汉开武馆有了钱也有了势。1985年至1989年,居然当上了金江镇王宅村的村主任。他进一步网罗了一批几进监狱的犯罪分子,充当他的打手和保镖。1988年海南建省办大特区,建设项目陆续上马,王英汉又从武馆教头变为包工头,利用形成的黑恶势力,强占工程项目后,从中获利,一举成为当地的暴富户。
暴富后的王英汉生活更骄奢淫逸,他用得来的不义之财在金江镇盖起了一栋1000多平方米庄园式洋楼。院内曲径回廊,院中有院,房中有房,共有大小房间30多间,临街的门楼近4米高,终日紧闭着一扇厚厚的大铁门,显然是一座现代版的“恶霸”庄园,由他养的6只大狼狗看守着,每天至少有五六名打手和保镖住在王家大院里。他同时拥有两辆日本产的高级轿车、5辆摩托车,生活奢侈淫逸,肆意挥霍夺取来的不义之财,终日淫荡在海口、澄迈的歌舞厅、酒楼里。在海口,他购买了两套公寓给另外的两个小老婆居住。他每次出门,至少有两辆摩托车开道,几名保镖簇拥左右,6只大狼狗前窜后跳,煞是威风,路人见了唯恐躲之不及。为了耀武扬威,王英汉还私自购买枪支武装自己。据不完全统计,王英汉及其团伙成员手中有3支六四手枪、5支五四手枪、2支五九手枪、1支冲锋枪。
欲望是无限的。王英汉并不满足于仅当一个“教头”、一个“包工头”,而要成为黑恶势力的“统帅”,一统金江乃至整个澄迈。在他的大院里,王英汉的手下们时常围聚在一起,操枪舞棒,摸爬滚打,擒拿格斗,杀气震天。他们借助手中的枪支,横行乡里,鱼肉群众,闹得金江镇不得安宁,人人自危,谈“王”色变。
据不完全统计,自1988年来,王英汉犯罪集团肆意作案30多宗,被其杀害的有2人,致伤致残的有37人,遭其污辱、殴打、抢劫、敲诈的不计其数,敲诈勒索群众30多万元。在澄迈,王英汉一伙几乎成了恶魔的化身。当时坊间流传这样的咒语:“谁要是倒霉,就让他出门碰上王英汉。”
1990年7月30日上午,王英汉姐姐的一头猪闯入长安镇后山损坏庄稼被该村一男青年曾某打死,一男子黄某指着正在村头打球的曾某说:“就是他打死你家的猪。”王英汉的儿子王育宜等人立即一拥而上将曾某摁倒在地上,用绳子捆绑。村民见状上前问原由,王某等人诳称“是金江派出所的”。一些村民认出王某是王英汉的儿子,便指责他乱抓人。王英汉的手下王育宜、符某、邱某、邱某某拔出手枪向着村民开枪,当场将该村无辜青年曾某打死。案发后,王英汉让儿子王育宜、符某等人外出躲藏,并把一支五四手枪交给王育宜防身。3年后,王育宜被县公安局抓获,王英汉四处活动,最后以有病为名取保出狱。从此,凶手逍遥法外。死者曾某的母亲含泪说:“我儿子的命,都比不上王英汉姐姐家的一头猪值钱!”
徐某过去和王英汉关系较好,后见王英汉犯罪而对其疏远。对此,王英汉怀恨在心。1981年8月21日晚,王英汉见徐在一饭店吃饭,遂令其手下持刀、斧、剑等凶器,蒙着面埋伏在徐回家的路上,将徐猛砍10多刀斧,造成徐某严重残废。
王英汉不仅鱼肉百姓,残害无辜,更是肆无忌惮地向一些企业和政府部门敲诈勒索。
1991年,澄迈县政府东门前的一个修路工程,经过签订合同,承包给原海南顺安实业公司。王英汉得知后,找到该公司李经理说:“这段路的工程我也联系了,不能你一个人做,要分一段给我做。”李经理为难地说:“这段路一共才十公里长,分一段给你还怎么搞?”王英汉说:“不然你让我挂名吧。(意思是参加分利)。”李经理召集几位工程负责人商量,其中有人说,这是与县政府签过合同的,不能答应。
开工第一天,李经理唯恐王英汉等人来闹事阻拦,就请了县公安局巡逻队员现场维持秩序。当王英汉派人来查后得知此事大怒,立即派王育宜带几名打手,持3支手枪冲到工地,强令停工。施工人员不从,王育宜等人拔出手枪向天空鸣枪,并用枪指着开铲车的司机说:“你们要再敢开工,就买好棺材等着装死人吧!”工人只好纷纷停工。之后,该公司李经理经常接到恐吓电话,迫于王英汉的淫威,他只好找王英汉妥协解决,王英汉开口要40万。李经理说:“这个工程也赚不了40万呀!”后经理苦苦求情,最后以给18万“治安费”才达成协议,王英汉收到实款后,工程才准予开工。
像诸如此类的事情不胜枚举,王英汉就这样在澄迈欺凌百姓,利用黑恶势力称霸达6年之久。
1994年9月9日,海南中级人民法院在澄迈召开公判大会,首犯王英汉、王育宜,主犯符东勇、王育权、蔡兴儒被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余罪犯也依法受到了严惩。当天上午9时30分,以王英汉为首的流氓犯罪集团5名主要案犯,在荷枪实弹的武警的押送下沉重地挪动着脚步。随着正义的枪声响彻天空,宣告以王英汉为首的澄迈“南霸天”流氓犯罪团伙彻底覆灭,昔日喧嚣的金江镇又恢复了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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