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江北区一名男子醉酒驾车,遇到检查时躲进小巷试图逃避检查,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该男子最终还是被依法处罚。
当日凌晨,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渝澳大队民警在红黄路开展夜间酒驾整治行动,凌晨2时30分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小车形迹可疑,在距离检查站还有一定距离的时候,突然向右转弯钻进旁边的小巷,民警立即上前进行检查。当民警快速到达小巷时,该嫌疑车辆已停车,而该路是通往某餐馆前面的停车场,是一条死路。
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进行了检查,发现该男子有明显醉态、车内有酒气、呼气中含有酒精,有明显酒后驾车嫌疑。经检测,该男子李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77mg/100ml,涉嫌严重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后该男子也承认了自己酒驾后为躲避查处,躲进小巷的事实。
民警依照程序将李某带至医院抽血,以进一步确认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目前,李某已被暂扣驾驶证,等待进一步处理。
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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