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4日讯(记者 徐兢)12月24日,记者从江苏省发改委获悉,为提高海洋产业发展能级,加快建设海洋强省,近日,江苏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2024年度省发展改革类专项资金(第二批)(海洋产业发展方向)2亿元,支持5个设区市和6个沿海重点县发展海洋产业。
来源:视觉中国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洋产业发展和海洋强省建设。2023年8月,江苏省政府印发《江苏省海洋产业发展行动方案》(苏政发〔2023〕70号),明确提出“省财政统筹省级产业类财政专项资金和2024—2026年新增安排预算资金”,重点支持海洋产业发展。今年5月,全省沿海地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会对扎实推进海洋强省建设进行了部署。
为做好此次资金的申报和下达工作,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资金申报通知,并通过地方申报、细化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等程序,根据各地海洋产业发展的情况量化并遴选出重点支持的设区市和沿海重点县。
下一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好专项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持续放大政策牵引效应,加快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一是培育壮大十大海洋产业,重点培育海洋技术服务、海洋信息服务、高端航运服务等海洋新兴产业,补强海洋渔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业、海水淡化综合利用、海洋旅游等相对薄弱产业,提升船舶海工产业研发设计能力、关键配套能力、总装集成能力。二是加快建设高水平涉海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产学研合作应用,促进海洋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培育海洋产业专业技术人才。三是支持涉海园区发展,推动海洋产业集中集聚集约,鼓励园区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提升园区海洋产业的培育能力和服务能力。四是擦亮海洋产业发展名片,支持在全国性重大涉海展会活动推介江苏海洋产业资源、科技创新成果、重要园区载体和重点涉海企业,打造海洋产业发展高地。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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