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爆料,4岁孩子被妈妈打屁股,1个小时之后竟然无法站立,网友怀疑致脊髓损伤?对此,医生已经作出解释了,孩子本身有隐匿性神经疾病!
据介绍,事发当天,4岁的欢欢因淘气,妈妈不得已在欢欢的屁股上打了一下,伤后1小时,欢欢逐渐不愿站立,4小时后基本不能独自站立,且下肢感觉缺失,家长紧急将孩子送往西安市儿童医院就诊。
目前,医生经过询问和检查,判断孩子存在隐匿性脊髓拴系,而这也是导致脊髓损伤的重要原因,目前欢欢正在接受治疗。
在评论区中,不少网友纷纷留言:这是打的多狠?一下就这么严重?这位家长肯定会后悔太冲动了!
有不少网友在线交流:小时候我妈用细竹条或者黄荆棍打,每一下都巨痛,但是打不伤筋骨。
还有不少热心网友提醒:这是打腰上了,还是用家伙式打的!教育孩子尽可能用手,和软性材料,以疼痛教育为目的。打伤了残了这辈子,自己也不好过!
那么,到底该怎么看这件事情呢?
1、虽然有说法,父母打孩子,打是亲骂是爱?父母教育孩子的时候务必要注意方式方法!
首先,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6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同时,我国《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并且,《家庭教育促进法》第17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所以说,提醒广大的家长教育孩子的时,不要把孩子当做附属,而是要尊重独立的人格,多交流,多引导,多鼓励,不是动辄打骂。
因此,在这起事件中,欢欢的母亲因为发脾气将4岁欢欢打伤了,而且还是很严重的,有可能影响今后的成长和生活,想必也是后悔不已!
2、欢欢母亲的行为是否构成虐待或过失伤害呢?有没有必要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首先,法律意义上“虐待”,具体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捆绑、强迫超体力劳动、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各种方法,从肉体、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并且,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虐待罪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强迫过度劳动等方式折磨家庭成员的行为。
本案中,欢欢的母亲仅是在情急之下对,对欢欢进行了轻微体罚,并非长期或习惯性的虐待行为,不存在故意伤害对方,因此难以认定为虐待罪。
并且,从医生提供的诊断意见来看,欢欢的母亲当时并不知晓孩子患有隐匿性脊髓拴系,这也是导致这么严重后果的原因。
所以说,从法律层面来分析,欢欢的母亲教育方式不当!但是,她的行为不具备预见性和故意成分,故也不宜简单归类为过失伤害,不应该追究她的刑事法律责任。
最后,孩子毕竟是家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很多网友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家长避免任何形式的暴力教育方法,采用更为科学合理的育儿手段!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