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儿童罪判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余华英死刑毫无意外,对于这样的人必须死刑,不然怎么告慰那些因为她抑郁而终的父母,怎么抚慰那些因为她而颠沛流离,与父母骨肉分离的数十年。
连自己的亲生孩子都卖,这样的人何以为人?何以为母亲?简直十恶不赦。
有网友表示:有什么理由卖了十七个儿童还上诉不服死刑?十七个家庭支离破碎,其痛苦不堪回首,十七个儿童从小失去父爱母爱。他们的痛苦只有孩子自己知道,他们的悲惨生活有谁知道?当事人其心肠之歹毒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此人不杀不足平民愤。
的确,十七个孩子就是十几个家庭啊,有的父母丢失孩子后郁郁而终,有的父母摆摊数十年,不敢离开,怕孩子回来找不到家,有的孩子长大后回来时父母已经不在了。
这样的痛苦不是一天两天,而是长达数十年,余华英必须死刑。
也有网友表示:大快人心,为民除害,必须立即执行!
的确,余华英这样的人多活一天都对不起那些丢失孩子的父母,也是浪费资源。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