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门清净之地竟有如此毁三观的事情!浙江宁波,73岁主持与53岁情人幽会时,因感情纠纷发生争执,主持害怕被人发现,遂用手捂住对方口鼻,寺庙里另2人赶来捉奸时,又与女方发生厮打,后女方不幸身亡,寺庙方赔偿90万元后,主持被检方以故意杀人罪起诉,主持却辩称没有故意杀人动机,一切都是意外,法院判决或惹人争议!
(案例来源: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慧72岁,只有小学文化,却担任宁波市奉化区一家禅寺住持,53岁的胡丽平时喜欢念佛、打麻将,身体不错,但有点高血压和胃病。
由于胡丽经常到禅寺拜佛,双方发展成情人关系,且一直保持整整25年,胡丽儿子有心脏病,因家里条件不好,一直没动手术,王慧经常资助胡丽一家。
不料,王慧的行为早就被有心人看在眼里,禅寺的小和尚叶某,在视频监控室时发现胡丽经常偷偷来寺庙,后来得知胡丽与王慧之间的关系,就产生捉奸的想法。
叶某的想法和竺某不谋而合,竺某是禅寺护法,以前也和王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但在10年前就已断绝,她很早就发现胡丽与王慧是情人,为此还和王慧吵过。
案发当日20时许,王慧给胡丽打电话让她过去,胡丽便乘坐汪某的出租车去寺庙,大约21时到达,然后汪某按惯例,一直在车上等着胡丽。
胡丽到达后,与王慧在禅寺西厢房一房间内幽会,期间双方因情感、经济等问题发生口角,王慧怕奸情败露,遂用手捂住胡丽口鼻。
竺某得知胡丽又来寺庙,将情况告诉叶某,两人合计后,一方面考虑不想让胡丽破坏王慧和寺庙的名声,另一方面怀疑王慧把钱给胡丽会影响寺庙建设,就决定去捉奸。
叶某跟随竺某走到厢房门口,竺某见门关着踹门而入,叶某也想进去,但被王慧给拦住,随后竺某在房间里打骂胡丽,并发出类似打巴掌的啪啪声。
随后竺某走出房间,准备去拿手机给胡丽拍照留证,这时叶某进到房间,看到胡丽坐在床沿,下身没穿裤子,没说话也没动。
叶某上去拉胡丽的头发,但她身体很软,要倒下去的样子,叶某打了胡丽面部两拳,胡丽被打到地上,身体斜靠在床沿上。
叶某发现胡丽口鼻都有出血,并且在大口喘气,当时胡丽头及半个背部都靠在床沿,叶某就想把她抱到床上去,但没有抱起来。
叶某当时觉得,她只是被打两下就这样,还骂她“装死样”,又踢了胡丽一脚,王慧见状则一直在旁边拉叶某,胡丽被打时没有反抗也没有叫声,表情呆滞,眼睛无神。
竺某又进来准备拍照,叫叶某不要踢,这时叶某把胡丽抱起来背靠床沿,竺某发现胡丽口鼻流血,还责怪叶某打得太重。
胡丽口鼻流血后在大口喘气,叶某就给胡丽做了几下心肺复苏,竺某把胡丽的头揽在怀里说,“姐姐你不要吓我”,王慧则自言自语“我该死、我的错”。
随后王慧走出厢房,连路都走不稳,竺某叫叶某去看一下王慧,众人为胡丽穿好衣服后,将胡丽抬上车送去医院抢救,路上胡丽就已经没气。
到医院后,胡丽瞳孔已放大,但最终还是没抢救过来,期间竺某报警,三人还商量怎么和警察说,叶某提议说是胡丽自己摔成那样的,王慧和竺某都表示同意。
案发后,王慧与胡丽家属达成协议,由王慧等人给付补偿款90万元,胡丽家属对王慧等人的相关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从宽处理。
检察院指控,王慧与胡丽有多年不正当男女关系,事发当晚两人幽会后发生口角,王慧遂用手捂住胡丽口鼻,致胡丽机械性窒息死亡,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王慧方辩称:
1.王慧只是轻轻地蒙住胡丽口鼻,让她不要讲话,但没有蒙死她,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胡丽死亡是王慧手捂口鼻造成,王慧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2.王慧与胡丽之间有多年感情,相濡以沫,相当于老夫老妻,且王慧一直在接济胡丽一家,案发之前两人也经常约会,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王慧没有杀人动机。
王慧不至于为了胡丽儿子的800元手术费或是出于激愤而起杀心,事实上,王慧还事先给胡丽留好回去的小门,说明其没有要在当晚杀死胡丽的想法。
3.犯意的成立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实质的违法性,捂口鼻简单几秒根本不具有危险性,但长时间地捂,就要考虑到王慧当时的认知水平和意志因素。
结合法庭调查,至少目前没有证据能直接证明王慧是用力地捂,王慧去捂胡丽口鼻,仅仅是为让她不要发出声音,对胡丽的死亡结果,王慧主观意志上没有追求也没有放任。
4.查明胡丽的死因是本案关键,依据相关证据及法庭调查,结合专家辅助人的书面意见,可以确定胡丽的死绝不是王慧的手捂导致,真正的死因是心源性猝死。
5.王慧一直积德行善,表现良好,胡丽根本不是王慧手捂口鼻致死,即便如专家辅助人意见所述,手捂口鼻可能是诱因,也仅是最微乎其微的诱因,王慧没有犯罪故意。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慧与胡丽争执过程中,因过失致胡丽死亡,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王慧案发后积极救助,且取得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判处王慧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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