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说:“治事不一道,便国不法古”。
康有为说:“夫以天地,不变且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说起变法,就不得不提我们所熟知的春秋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以及清朝末年的“戊戌变法”。
而提起改革,就不得不想起同样为我们熟知的春秋时期的“管仲改革”、北宋的“庆历新政”以及清朝的“洋务运动”。
改革,从字面就能看出其意思是“改变”、“革新”,改变旧东西,以此衍生新的东西。这里的改变,不仅是针对旧的事务,还包括制度、生产关系或者上层建筑。
变法,是对国家法令制度的改变,也包括对制度、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改变。
同样是一种“改变”,“改革”与“变法”的区别在于哪里?
商鞅变法
一、政治制度
“改革”与“变法”最大的区别在于,其活动是否触动国家的政治制度。这是区分二者的根本。
管仲在齐国的改革,可以从三个方面概括:吏治,“以劳受禄”,主张“治吏而不治民”;行政,“叁其国”,“伍其鄙”,明确分工社会职责;经济,农业上“五谷粟米,民之司命”,“相地而衰征”,重视农业发展,手工业上,“无市,则民乏矣”,“轻重鱼盐之利”。
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也可以概括如下几个方面:加大刑法量刑,实行“连坐法”;废除世卿世禄,奖励军功,实行军功等级制度;以农为本,以商为末,废井田,开阡陌,;废分封,开郡县;以什伍登记入户;罢儒尊法;规范社会风俗。
有人说管仲的改革也是一种变法,实则不是,其改革是在奴隶制基础上进行的,没有触动奴隶制中奴隶主的根本利益,实际上是在维护奴隶主根本统治。
而商鞅变法则是彻底与奴隶主、旧贵族等划分了界限,以奴隶制为根本的政治统治开始明确的向君主集权的封建统治过渡。
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在于对土地的使用权,奴隶制中的土地,是分封制下的国家私有,实际上是属于奴隶主和贵族私有,而封建土地制度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属于完全意义上的国家私有。
井田制
二、社会背景
就是社会生产力的改变。
纵观中国历史,变法无非都是在社会形态由一种状态向另一种形态的改变,管仲改革,其所处的社会形态依然是以奴隶主和分封制为主,而商鞅变法则是从分封制奴隶制向封建制度君主集权的过渡。
北宋中期的“庆历新政”,清朝中期的雍正改革,末年的洋务运动,都是在封建专制基础上进行的改变。
其改变无非就是对封建制度的修补,以此维护封建君主和地主阶级的统治。
清朝末年所处的背景,是经历了两次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在世界各地大力发展的状态,机器大量运用,商品经济迅速发展,作为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封建君主集权的国家,清朝显得格格不入。
清末洋务运动代表
“戊戌变法”,是清朝末年一次重大的革新,在经历了无数次被西方洋枪洋炮的毒打、以及试图自救却失败的“洋务运动”后,以康有为、梁启超为首的维新派开始试图改变整个清朝根本统治。变法废除科举、整顿吏治、发展科技、重视工商业发展。但是变法失败而告终,此次变法的根本在于将风雨飘摇的封建社会向君主立宪的资本主义社会转变。
春秋末年,铁制农具和牛耕开始出现,社会生产力得到大大发展,旧的奴隶制已经无法满足社会生产需要,迫切需要变法。商鞅变法,则是在当时的背景下进行的。
战国时期的铁制农具
三、是非成败
改革没有成败,变法则会成仁。
商鞅变法虽然大大加强了秦国的军事和经济实力,为后来秦国一统六国打下坚实基础,但是触动了旧贵族和奴隶主的利益,商鞅最终落得了“车裂”的结局。
戊戌变法解放了思想,一大批爱国志士开始用不同的眼光看世界,为后续革命力量注入强有力的宝贵经验。但是变法触动了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封建保守派的利益,“戊戌六君子”被斩菜市口,英勇就义。
“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
一句话就是,变法要么成功,要么成仁。没有试错的机会。
改革,可以不断地进行尝试,用几代人或者几十年去改变,只有等到无法再去改变的时候,才能有敢于冒险的能人志士去变法。
这就类似于一个人走路,改革就是以用什么样的交通方式去走,但无论怎么走还是在那条路上;而变法,就是换了一条路。
四、不改不变
不改不变,就会有革命。
当一个国家制度在一定时间里没有做出改变,或者改变都以失败而告终的时候,就会产生革命。
这个现象不仅在中国有,在外国也是。比如俄国的“十月革命”,英国的“光荣革命”,美国的“南北战争”。
“革命”,是近现代出现的词汇,是试图将一种社会制度向另一种社会制度的改变。
如果说改革不需要流血,变法需要少部分人流血,那么革命就是无数人的流血。自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到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数以万计的革命先烈,在百年的探索与拼搏中,努力寻求一条拯救全国万万人的民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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