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大实话,如果我是这位男上司,部门有这样的女员工,多半也会有理说不清。
咱先来个假设,假如大家都不知道这起事件的前因后果,看到女员工如此防备,还真保不准外人以为这个男上司有啥不良嗜好呢!
这起事件最早还要追溯到5年前,但为什么到现在才尘埃落定呢,归根究底是这位女员工不断上诉,还追要公司赔偿,法院经过多次审理,算是有了最终的结果。
只是可惜这位女士,既闹了大笑话,赔了夫人又折兵,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事件概述近日,来自大河报的消息,最高院给出了一锤定音的结论,驳回该女子33万的无理赔偿诉求,然而在连连败诉的背后,也正说明了此女子有多无理取闹。
在说事件之前,我们不妨再来看看事件的起因是什么。
最主要的原因是公司在员工办公区域安装了多个监控,就是为了防止有些员工在工作时间浑水摸鱼。
用这位女士的话说,都是安装的高清监控,正好有一个就在该女士工位的上方,同时因为他的上司是一名男子,所以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反正从安装监控开始,女子就开始担心自己走光,会被男上司看到。
于是就在自己工作的地方打了两把伞,目的就是挡住监控。
来自大河报的消息,这位女子最终坚持了18天连续打伞,可以说是非常有毅力,个人隐私是保护了,但却被公司给辞退了。
但在被辞退之前,公司人事曾以各种的理由找到了该女士,多次向她说明情况,希望她不要再这样做了,如果再一意孤行,就会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这个女子却不以为然,认为自己没有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你解雇我就是违法的,有权索要赔偿。
毫无疑问,她被公司辞退了。
然而,这位女士也不是吃素了,不然她不会在人事的干预下去坚持18天,面对这样的结果她很不服气,认为自己在工位上打伞,并没有影响其他的同事,更没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无缘无故开除自己,那么就向法院提出了上诉,认为公司违法了,要求赔偿33万余元。
这前前后后,经历了一审,二审,终审,遗憾的是,三次均遭到驳回,话句话说,这位女士是赔了精力和时间,最终还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
网友热议有人觉得还女士就是无理取闹,公司安装监控合法合规,是她在故意对抗,穿着好一些还怕走光?或许打伞就是为了开除,开除就是为了要赔偿。
有人认为,公司已经仁至义尽了,打伞就是对公司管理的干扰,换成正常公司三天就可以开除了。
还有人认为,该女士就是做工作无关的事,说走光只是借口而已。
咱们有一说一,监控安装在女士的上方,虽然看似有些不妥,但只要穿衣得体,何来走光一说。
公司其实已经给过女士多次机会了,多次沟通无果才解除合同。
这里面完全有折中的办法,可惜女士和公司都不退让,既然担心走光,还特意提到了男上司,完全可以申请换一个工位,又或者公司了解情况后,主动给该女士换地方或换监控位置,可惜双方就这么一直杠着。
同时,因为一件小事开口就要赔偿33万,还闹到了省高院申请再审,可以想象该女士有较真的。
最后,大家对此事又有什么想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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