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一种悲哀的事情:人走了,钱没花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观念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夫妇选择成为“丁克”家庭——即双职工家庭但没有子女。
这种生活方式为他们带来了更多的自由和财富积累的机会,但也引发了一系列关于遗产继承的问题。
早在2021年,一位居住在上海金山石化七村的老人不幸离世,这位老人是一名孤儿,生前没有配偶,也没有其他亲属,且未曾留下任何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
物业公司和居委会只得帮助他料理丧事,并在社区民警的见证下整理了他的遗物。
经过核查,发现该居民除了拥有一套房产及其内部财产之外,银行账户中还留有一定的存款余额。
垫付了丧葬费用的物业公司,希望能从遗产中扣除,但对于居委会来说,如何使用这笔钱是一个问题。
最后,在依法依规地讨论下,这笔无人继承的遗产,由民政部门“兜底”。
放眼未来,不少“丁克”都有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人走了,钱没花完,那给谁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去世后没有配偶、子女或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遗产将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来继承。
那如果连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没有,遗产该怎么办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
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组织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
这么看来,死后财产无人继承,也算是给国家做了一次奉献。
随着单身潮的兴起,将来出现遗产无继承人或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情况会越来越多,所以“丁克”家族想要避免类似情况,还是要老了以后提前做好身后事。
比如:
立遗嘱:通过遗嘱来指定遗产的继承人或受益人。即使是没有直系亲属,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将财产转移给自己信任的人或组织。意定监护:事先设立意定监护人,以便在失去行为能力时,有人能够代表利益,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遗产继承的问题。慈善捐赠:没有继承人,可以选择将遗产捐赠给慈善机构或公益事业,这样既能保证遗产得到妥善利用,也能为社会做出贡献。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活着还是要享受过程。随着社会机制的不断完善,“丁克”也将没有后顾之忧,每个人的权益都将得到妥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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