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到我这个级别,就没人能管我了。”
这句论调出自曾经的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
仅4年之后,他就被捕入狱。
在当时那个万元户都没有几个的年代,他就已经佩戴着价值上万的手表。
胡建学哪来这么多钱?任职期间他又干了些什么事儿?
频频搞面子工程1991年,年仅41岁的胡建学从省计委调任泰安市委书记。
而自觉“万人之上”的他,也对泰安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造”。
上任不久,胡建学便提出要在泰安市建立一座现代化的大型体育场。
然而,当时泰安市本身的财政预算并不充裕,无法承担得起如此庞大的工程。
于是,胡建学采取了一种强硬的措施 : 他将这座体育场按东西南北切分成四块,然后强行分派到泰安的各个辖区。
不顾当地区县政府的实际情况,死活要求他们必须按时完成各自所分担的部分工程。否则,他就威胁要革掉他们的职。
面对如此强硬的态度,下面的领导班子不得不想尽各种办法去筹措资金。
他们甚至不得不向民间“集资”,引发了老百姓的强烈不满情绪。最终,这座体育场建成了,不过后来却很少被使用,成了一种纯粹的摆设。
胡建学的“面子工程”并没有因此而止步。
他还打算在远离市区的郊区,再建10座以住宅楼为主的高层建筑。
然而由于资金短缺,这10座高楼只完成了外表的工程,内部的装修和设施都无法继续。
结果这些半成品大楼就这样矗立在那里,成了泰安经济建设中的“经济垃圾”。
与体育场和楼宇工程一样,胡建学在基础设施建设上也展现了他独特的规划。
他将一座大桥划分成几个部分,强硬地分派给泰安各个区县市去建设。
这不仅加重了当地政府的负担,也引发了老百姓的不满情绪,当时议论纷纷。
为了升官建座桥胡建学认为自己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发展泰安市,为了人民服务。
相反,他为了追求自己的政绩和功业,做了许多荒唐的事情。
而在当时,一种说法更是尘嚣甚上。
据说,胡建学曾经找过一位“风水大师”,想知道自己将会晋升到什么样的高官位置。
那位“大师”神秘莫测的留下一句话:官至副总理,只差一座“桥”。
究竟这座“桥”指的是什么,又有什么样的含义,难道只要完成这座桥,就能步步高升,一飞冲天吗?
为了升官,他还真把桥给建成了!
1995年初,“岱湖桥”问世,岱湖岱湖,带飞的就是胡。
哪想的到,后来的胡建学不仅没能被这桥带飞,还锒铛入狱,这座桥也被百姓戏称“逮胡桥”。
事实上,这只是胡建学在泰安任职期间所留下的众多“烂摊子”之一。
在他的主导下,泰安市进行了许多基建项目,但由于他的动机不纯,常常造成严重的决策失误,给城市发展带来沉重的负担。
收人好处,帮人办事胡建学曾经允许一位香港商人王伯明在泰山顶修建一座名为"弘德楼"的建筑物。
这个决定不仅违反了泰山上不得随意修建建筑物的规定,而且还涉及了一些不正当的利益交换。
王伯明曾经在一次经贸洽谈会上,向胡建学“贡献”了1万港币。
作为回报,胡建学默许了王伯明要在泰山上修建一座以自己名字命名的楼宇。
不过,这个项目最后却遭遇了资金短缺的问题。
原本预算为70万元的建设资金,却只到位了30万。
而市管委屡次催促,另外40万元一直杳无音讯。最后,管委会不得不自行贷款完成了这座“弘德楼”,同时还不得不在楼上署上王伯明一人的名字。
直到后来,检察机关彻底调查清楚这起案件,人们才真正意识到,胡建学的问题远不止表面那么简单。
原来他并不是个案,他一个人贪,背后也有无数个人在贪!
这件案子不仅在泰安引起了轩然大波,也成为了90年代全国惩治腐败的一个重大事件。
那么胡建学是怎么被检方发现的呢?
小人物牵扯出大官当时一个叫汪德海的人在泰安市煤气公司工作,由于工作态度不端正,很快就被公司辞退了。
失去了稳定工作的他,只能在泰安城里东挣西凑,过着无业游民的生活。
但汪德海显然不甘心就这样混日子。他决定去深圳“闯一番天下”,希望能够另辟蹊径,重新找到致富的机会。
可是,在深圳的日子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轻松。作为一个外乡人,汪德海完全无法融入这座陌生的城市。他的生意经营也一直都是失败连连,最终陷入了财困潦倒的境地。
就在汪德海觉得无计可施的时候,一个意外的机会出现了。
他得知,泰安市泰山区人大主任杜传岐正好也来到了深圳。
汪德海立刻决定,要想办法利用这个人脉,来重新站稳脚跟。
于是,汪德海开始了一系列精心的谋划。
他先是花重金招待杜传岐,先后在深圳豪华酒店安排了他的住宿,带着他四处游玩观光,甚至还专门为他购买了价值1300元的金项链和558元的金戒指作为“见面礼”。
在这个过程中,汪德海还不断吹嘘自己在深圳已经创办了什么样的实业公司,几年下来挣了不少钱。这些夸张的宣传,很快就赢得了杜传岐的信任。
最终,当汪德海向杜传岐提出,希望能在他的名下在泰安开办一家实业公司时,杜传岐毫不犹豫地就给予了许可。
于是,汪德海顺利地重新回到了泰安,并且还成为了这家公司的总经理。
这无疑为汪德海的诈骗活动,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掩护。
他不但用金钱收买了杜传岐,还进一步拉拢了泰安交警支队的李惠民、闫克争等人。
在他们的“关照”下,汪德海的“公司”得以顺利运转。
为了表达感激之情,汪德海先后向杜传岐行贿了7次,总价值超过7.5万元。
然而,即便是得到了如此多权势人物的支持,汪德海的诈骗活动终究还是难逃法网。
1994年7月,他的犯罪事实终于被彻底曝光,牵连的不仅有汪德海本人,还有杜传岐、李惠民、闫克争等人。
后来根据检方调查,杜传岐、闫克争、李惠民等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先后数次向原泰安市委副书记孙庆祥、原秘书长卢胶青、原副市长孔利民行贿,企图通过这种手段来谋取私利。
杜传岐等人的行贿总额高达数万元,贿赂形式包括现金、家电、黄金首饰等。
而孙庆祥、卢胶青、孔利民这些身居要职的领导干部,竟然毫无廉耻地接受了这些"馈赠",并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这些人谋取好处。
四、拔出萝卜带出泥令人发指的是,这些贪腐行为,在短短的2-3年内,金额就高达10余万元。
可见这些领导干部一心只想图谋私利,根本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眼中。
随着中央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山东省的联合调查,这起严重的腐败案件终于被曝光。
1995年1月至3月,孙庆祥、卢胶青、孔利民等人先后被依法逮捕。
在法律的严惩下,这些腐败分子终于难逃法网。
而随着这一腐败窝案的被彻底查处,原泰安市委书记胡建学的贪腐问题也逐步浮出水面,最终在1995年1月27日被依法逮捕。
胡建学利用自己书记的身份,收受卢胶青、孔利民等前后42人贿赂的人民币、美元、港币、以及家具、金首饰等各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61.6万多元。
最让人惊讶的是,检查机关去他家里搜查时,还从被子里搜出了50万元现金。
这些缝在被子里的钱,究竟是谁送的,连他自己都想不起来了。
1996年,胡建学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他最终在聊城监狱服刑,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进入监狱后,这位曾经的高官在狱中并未表现出任何不适应或者不配合的态度,反而以惊人的 “服从管教”来换取了多次减刑的机会。后来又被安从事编辑工作。
也正是凭借这份编辑工作,胡建学得以在狱中表现出良好的悔改态度。
到了06年,病情严重的胡建学终于获准保外就医,连续保外7年。
这期间,胡建学一直躲在在济南的一个普通院落内,很少抛头露面。
不过,据说他在保外期间,还曾在滕州和肥城从事过一些小型工厂和房地产顾问的工作。
直到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下发“五号文件”,要求从严把握减刑等政策。鉴于胡建学的身体状况已经有所好转,因此在当年8月,他再次被召回监狱。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