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以色列国防军再次袭击了联合国驻黎巴嫩维和部队(也就是联黎部队)。据联黎部队公开发布的消息称,当地时间16日,驻扎在黎巴嫩南部卡费尔凯拉地区附近的维和人员目击到以色列国防军的梅卡瓦坦克向观察塔开火,导致两台摄像机被毁,观察塔受损。联黎部队在声明之中特别指出,这是对联黎部队的“蓄意袭击”。也就是说,以色列国防军并不是“误击”或者“不小心”袭击了联黎部队,而完全就是故意的。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以色列国防军第一次故意袭击联黎部队了,根据相关方面的公开消息汇总。以色列国防军已经在此前先后对意大利维和部队驻黎巴嫩南部的阵地和维和部队之中的斯里兰卡营发动了袭击,并造成了至少两名印尼籍维和部队成员和两名斯里兰卡籍维和部队成员受伤。
13日,两辆以色列国防军的梅卡瓦坦克摧毁了维和部队驻米亚地区的基地大门并进入基地,此举造成了维和部队营地受损。之后,以色列还悍然在距离维和部队营区不过100米的位置上开火,导致十余名维和部队成员因为吸入烟雾而不幸入院。算上此次以色列坦克炮击维和部队哨塔一事,那么以色列国防军已经至少先后五次对维和部队故意发动了袭击。
此前,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已经公开表示,联黎部队应该“听从以色列”,撤离利塔尼河南岸地区,但是内塔尼亚胡的要求遭到了联合国方面的严词拒绝!而如今,既然以色列敢于多次对联黎部队主动开火,这无疑说明以色列实际上根本不把联合国的权威放在眼里。那么既然如此,我们不排除以色列接下来会有做出更加过分的举动的可能。
目前,我国在黎巴嫩有一支410人的维和部队,在眼下的严峻局势下,我们不免也会对我维和部队成员的安危感到担忧。那么既然如此,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我维和部队是否有权进行自卫呢?
1956年,第一支联合国维和部队成立之际,时任联合国秘书长马舍尔德曾经提出了著名的维和三原则,其中就有关于维和部队使用武力的内容。按照相关的规条,联合国维和部队在进行维和任务之际,不得携带重武器而只能携带轻武器,只能“最低限度”的使用武力。在保护战友,守护联合国财产,和企图使用武力者进行反击等情况下,联合国维和部队是可以使用武力进行自卫的。也就是说,按照联合国的规定,我方驻黎巴嫩维和部队毫无疑问是拥有自卫权的。
因此,笔者认为,既然联合国已经赋予了维和部队一定的自卫权,那么联合国维和部队不妨行驶一下这样的权力,以维护自身的安全和联合国的尊严与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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