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本报从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获悉,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云诚苑项目11·5跌伤事故已于日前查明。
本报注意到,该起事情其实发生于两年前。2022年11月5日,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云诚苑项目工地第33座首层大堂内,工人王某在施工期间跌落受伤,被认定为重伤。
本报梳理发现,涉事工程建设单位为佛山市南海区万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水电工程专业分包单位为佛山市粤湾融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伤者王某系粤湾融工公司在涉事项目工地的杂工。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结合现场图片与王某伤情诊断等证据材料,还原了事故发生经过:2022年11月5日15时许,位于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云诚苑项目工地第33座首层大堂内,工人王某与另一名工人黄某正在进行水电线管安装作业。因开槽作业需要,王某与黄某两人于当天搭建了一副两层的脚手架作业平台,站在脚手架上对大堂墙面进行开槽作业,该脚手架未经过中建四局公司、粤湾融工公司验收。在作业过程中,王某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不慎从脚手架作业平台上跌落地面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经确诊,王某为闭合性颅脑损伤特重型。
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工人未按要求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自行搭建不符合规范的脚手架跌落受伤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还给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有3家企业被建议给予相应处理。其中,佛山市粤湾融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负有责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建议不对事故单位给予事故责任行政处罚。但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粤湾融工公司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建议南海区应急管理局予以行政处罚。对本起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他人财产损失的后果,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对事故负有责任。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联嘉公司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中建四局公司作为涉事项目的总承包方,应对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跌伤事故发生负有连带责任,建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罗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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