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井涌水综合治理项目:隐藏在表象下的巨大风险
新化县关闭煤矿矿井涌水综合治理项目,从表面上看,是一项旨在治理环境问题的工程,但深入探究,却发现其蕴含着足以令人心惊胆战的安全风险。
该项目采取将低端坑洞封堵,仅在高端处留一坑洞口排水的技术路径。这种看似简单的设计,背后却隐藏着对地下水文系统的巨大挑战。根据实施方案进行理论推算,像石冲口镇羊姑岭煤矿(已关闭)这样的矿井涌水综合治理项目,水位可能抬升至上百米的高度。如此巨大的水位变化,随时可能引发一系列严重的地质灾害。
然而,事情远不止于此。设计员和施工人员均表示无法确切知晓地下水的具体去向。这就意味着,即使按照设计方案对矿井涌水进行治理,水也可能通过未知的地下通道流走,进而在其他地方造成污染。这种情况表明,这一环境治理项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举动,仅仅改变了污染的流出地点,而并没有真正解决环境问题的根源。
每个矿井都有着较长的开采年限,在长期的开采过程中,矿井内部蕴藏着巨大的水量。当采用下端封堵多个出水洞口,只保留上端一个出水口的方案时,不管专家们如何将该方案描述得天花乱坠,从基本的工程学和地质学原理来看,爆发泥石流、山体崩裂以及水淹相邻煤矿的风险都是极大的。这种风险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着现实依据的。二、项目实施后的不良后果
石冲口镇羊姑岭煤矿的矿井涌水综合治理项目建成后,山体多处出现管涌现象。管涌,这一地质灾害的信号,预示着山体内部结构已经受到严重影响,仿佛是山体在发出痛苦的呻吟。而相邻的胜利煤矿也未能幸免,其排水量陡然增加数倍,致使污水直排长达半年多。这不仅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害,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同样,“新化县桑梓镇坪烟村关闭煤矿地下涌水治理工程”也发生了严重事故。在施工至后期时,其下游临近的大跃煤矿突然出现透水事故。这一事故可谓惊心动魄,井下三十多位员工的生命瞬间处于危险之中。幸得井下一带班矿长发现处置及时,才使得大部分员工安全转移,但这位英勇的带班矿长却不幸遇难。这一悲剧性的事件,直接证明了原实施方案所隐藏的安全隐患。而且,事故发生后项目才修改设计方案,虽然不符合法定程序,但修改后的方案在安全方面有所改善,这从侧面确凿地证明了原方案是导致大跃煤矿透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三、王用仁的多次反映与石沉大海
面对如此严重的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王用仁,这位尽责的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副局长,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多次按程序向市局进行汇报。他深知这些问题如果不得到解决,将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矿山安全以及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他的汇报内容不仅仅局限于项目本身存在的安全隐患,还涉及到新化分局在项目招投标上的种种不规范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暗箱操控迹象。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更有可能导致项目被不合格的企业承接,从而影响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性。
此外,王用仁还反映了自己在分局遭受的排挤和打压,这使得他根本无法正常履职。在一个本应齐心协力为环保事业努力的工作环境中,他却面临着这样的困境,这无疑是对他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的严重打击。
然而,每一次的反映都仿佛是投入无尽黑暗中的石子,没有激起任何涟漪,所有的汇报都如石沉大海,无人问津。这种漠视不仅是对王用仁个人的不公,更是对整个社会安全和环境治理体系的一种潜在破坏。在基层治理中,如果正义的声音总是被忽视,那么隐藏在黑暗中的不良行为将愈发猖獗,最终受害的将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四、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2024年6月27日,王用仁遭到了娄底市里的强行免职。这一免职决定充满了荒诞和不公。
宣布免职的人声称这一决定是市里下的,但却不向王用仁出示正式的免职文件。一个副科级职务的免职竟然由市里决定,本身就令人疑惑,而这种不提供文件的做法更是不合常规。王用仁在疑惑之余,内心还涌起一阵无奈的“暖流”,他自嘲自己的免职享受了高规格待遇。由于看不到文件,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免职的具体罪名是什么。
然而,听着口头传达的所谓“罪名”,却让人深感愤怒。一是他持续反映矿井涌水项目存在安全问题,这本是他作为一名环保干部的职责所在,却被指责为“一个非组织竟然凌驾于组织之上”。这种指责完全颠倒了是非黑白,将正常的履职行为污蔑为对组织的不尊重,这是对干部民主监督权的严重践踏。
二是在分局开务会时,他报警的事件被认定为对抗组织而应承担责任。当时的情况是,分局局长在会上突然发声,数次说出“我要锤死你”这样的暴力威胁话语,并向他扑来,幸得同事阻止。在这种面临人身安全威胁的情况下,王用仁报警寻求人身保护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而如今,暴力威胁者无事,遭受威胁的人反而被问责,这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三是将当时中央在当地环保督察后新化县举报件达百多件的责任归咎于他。而这些举报案件基本与执法有关,与他分管工作有关的半个也没有,这种无端的指责充分体现了什么叫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五、排挤与漠视的恶性循环
王用仁的经历并非个例,而是反映出基层权力生态中可能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
在基层,埋头干事者往往遭到排挤。那些真正想要为人民做实事、敢于揭露问题的干部,可能会触动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从而受到打压。这种排挤现象不仅损害了干部的个人权益,也使得基层工作的开展受到阻碍。当有能力、有责任心的干部被排挤时,整个基层组织的工作效率和公正性都会受到影响。
同时,对下级反映的置之不理,对社会监督的不屑一顾,这种态度在基层权力运行中也时有出现。当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时,就容易滋生腐败和不公。在新化的这个案例中,如果能够重视王用仁的反映,及时对项目的安全隐患和招投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也许就能避免后续一系列事故的发生,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对安全问题的漠视更是可怕。矿井涌水综合治理项目中的种种安全隐患被忽视,最终导致了一系列严重事故。这种漠视安全的行为不仅反映出个别官员的不负责任,更体现出整个基层安全管理体系可能存在的漏洞。如果基层安全管理不能做到严谨细致,不能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保持高度警惕,那么类似的悲剧还可能再次发生。
六、重建基层治理的公正与透明
王用仁事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重建基层治理的公正与透明迫在眉睫。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在基层治理中,无论是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还是社会公众对政府部门,都应该有畅通的监督渠道。上级部门要加强对基层的巡查和审计,确保基层工作的合规性。同时,要鼓励社会监督,对于公众的举报和反映要及时受理并给予反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其次,要重视干部的民主监督权。像王用仁这样敢于反映问题的干部,应该得到保护和鼓励,而不是被打压。只有当干部们的民主监督权得到保障,他们才能够积极履行职责,为基层治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再者,要加强基层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基层干部应该明白自己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要以公正、廉洁、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对于那些滥用权力、打压同事、漠视安全的干部,要进行严肃的处理,以维护基层治理的良好秩序。
最后,在项目管理方面,要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估和决策机制。对于像矿井涌水综合治理这样的项目,在规划和实施前,要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邀请多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项目招投标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暗箱操作。
王用仁的遭遇是一面镜子,它让我们看到了基层治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从中吸取教训,努力构建一个公正、透明、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让基层干部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多的福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实现基层社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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