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吴先生在洛阳龙凤山景区游玩时不慎遗失手机,试图用现金支付却遭商户拒绝,无奈借用他人手机完成交易。
景区公告明确限制消费方式仅为储值卡或POS机支付,将现金支付拒之门外。
这一经历让他心生疑惑,认为景区规定不仅不合理,还可能违法。
龙凤山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吴先生质疑,解释景区统一管理旨在防止商户私自收款,确保交易款项进入公司账户,保障透明安全。
景区建议游客在中心办理储值卡进行景区消费,使用现金充值,余额可随时查询,未用部分离开时可申请退款,为不习惯或不便使用移动支付的游客提供便利。
对于这一规定是否构成拒收人民币及违法问题,工作人员未直接回答,仅强调了统一管理的必要性。
伊川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人员解释道,景区实行统一管理旨在保护游客合法权益,防止商家出现不当行为,同时为不熟悉或无法使用移动支付的游客提供储值卡作为现金支付替代方案。
游客可在游客中心办理储值卡,未使用余额可退还,从而确保游客支付选择权不受限制,使其在景区内畅通无阻地享受游览体验。
高岩律师深入分析这一争议,指出景区在支持现金支付前提下鼓励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并不构成拒收人民币,但须确保现金支付渠道畅通,不能因管理便利忽视游客实际需求。
他进一步解释景区储值卡属预付卡范畴,必须符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并备案,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要求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高岩律师强调景区在统一管理需求与游客支付选择权之间寻求平衡,既要考虑管理效率,又要确保现金支付便利性,避免给游客带来困扰。他建议景区在推行非现金支付政策时,应充分考虑不同游客群体的需求,设置合理的过渡期和替代方案,让游客能够顺利享受景区服务,同时也能适应新的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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