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评选世界上最憋屈的工作,业委会绝对能名列其中!
我所在的小区就是,业委会还没有成立呢,就各种流言已经传开了,有人讲这帮人是拿了别的物业公司的好处,专门来撬盘的,已经拿了四十万装口袋了,别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
传的有鼻子有眼的。
让拿证据出来,就是“据说”、“听闻”、“有人见到,但是不方便站出来指正”。
实在没有什么好说的了,跟你来一句:
“无利不早起,哪里可能会有人不图回报,放下自己手里的工作,公益服务小区的,人家可是盯着小区的一块大肥肉呢,到时候有你们后悔的!”
事发江西南昌市某小区。
张某于2020年4月5日至2021年2月9日期间,担任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职。
包某、刘某、万某、王某系该小区业主,其中包某为业委会成员。
4人因对张某任职期间,处理小区一系列问题不满。
于2022年10月4日、5日、6日,包某在该小区业主群中陆续发言:
“叫他当面跟我掰手腕,他敢吗?鸡仔子,想一手遮天,我在,休想。”
“你是天下第一老赖。”
包某甚至在群里直接@张某,“偷鸡摸狗,你最在行”。
刘某、万某、王某也随之附和:
“用水淹地下室来达到他和开发商谈地下室停车场的目的,其心可诛”
“去彭家桥看下子病咯”
…………
6月7日,公安机关对包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行政罚款200元。
当事人张某对上述处罚表示并不满意,随后将4人告至法院。
法院判了。
最终法院判定。
包某、刘某、万某在该小区业主群中发布向张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声明(声明具体内容须经法院审核,声明应持续10日,每日发送一次)。
如果3人不履行上述义务,法院将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本案判决主要内容在媒体上刊登,费用由3人承担。
同时,判决包某赔偿张某精神抚慰金3000元及律师费3000元,刘某、万某两人,分别赔偿张某精神抚慰金1000元及律师费1000元。
小区业委会为什么变成了受气包?
我们生活中,有的人遇到问题,不敢去找开发商也不敢找物业,但是敢找业委会的麻烦,嘴里常说的一句话就是:
“你们不是业主代表吗,这些事情你们代表不去处理,选你们出来有什么用呢,投票的时候就说的天花乱坠,办事的时候人人缩头乌龟。”
小区的业委会委员。
有些是退休了的,或者本身工作也比较空闲的,经常能帮业主跑腿办事,但这些人无一例外的都被扣上一顶“无业游民”的帽子。
说这些人连个正经工作都没有,整天就是无所事事才会来搞业委会工作,靠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搞好小区呢。
有些有自己工作,平时很忙的。
业主也有话说,讲发了消息给某某人,半天都不回应,如果实在没有空就早点别干了,不要占着茅坑不拉屎,你不干了,打虎还有后来人。
我有个老小区。
业委会主任家门口被人泼粪,走在路上被不明身份的人员推撞,自己被气到住院一个多月,出院后就想通了,把房子卖掉,远离这个是非多的小区。
各方对业委会的三个错误认知。
有时候我经常在想一个问题,其实大部分人对业委会存在的作用,有三个认知错误的地方。,根本就没有搞明白业委会在一个小区里面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第一,制度设计错误。
业委会提倡的是公益性质,有关方面对这些成员的要求还不低,又没有工资来源,又要去帮助社区跟物业做一些事情,请问凭什么一个各方面都非常优秀的人才,要来做这些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呢?
第二,业主理解错误。
业主认为业委会就是来服务自己的,所以遇到问题就要找业委会解决,而没有搞清楚,业委会其实只是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的一个机构。
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去做某一件事才能去做,如果没有授权的事情,就是师出无名,想要获得服务就应该找收自己物业费的物业公司,而不是业委会。
第三,业委会成员自己定位错误。
我经常看到有业委会的成员讲,自己为小区做了多少事情,解决了多少困难,自己都被自己给感动了。
这样的做派有意义吗?
有人授权你去做吗?
有句话讲的好,斗米恩升米仇,如果有一天这些事情你不去做了,或者没有动力做了,是不是意味着你的失职呢?
一个明白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比什么事情都揽上身的人,能走的更长远。
大家觉得是这样的道理吗?
#冬日生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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